纪念宪法颁布60周年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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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湘乡市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胡海军)

时间:2014-09-18 21:24:57来源: 作者:

  市委书记 胡海军

  (2014年9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首先,我代表中共湘乡市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实行民主集中制。60年的实践充分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具有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是其他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所不可比拟的,必将以其人民代表的先进性、民主渠道的广泛性、组织形式的独特性,永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就我市而言,6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我市实际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可以说,湘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进步、每一次跨越,都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辛劳和努力;湘乡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蕴含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智慧和付出。在此,我代表中共湘乡市委向全市历届各级人大代表、各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叶惠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很好的讲话。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要与一国的国情相适应。我国曾经几次模仿西方的政治制度。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先生根据“三权分立”原则,起草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此后又有国民党政府的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等等,这些都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真正的民主和自由。历史反复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走不通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对政权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和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载入宪法。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促进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增强全体公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就能使整个社会沿着民主法治的轨道有序运行,形成心齐气顺、政通人和的良好政治局面。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保证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并通过民主集中的方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一致遵循的行为准则。从而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极大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按照省、湘潭市的统一部署,2017年我市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必须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力量,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万众一心,共同奋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与时俱进的先进性和组织形式的独特性。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就能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上来,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不断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胜利,谱写全市人民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二、把准导向,依法履职,努力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政治导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要紧紧围绕市委主张,正确把握政治导向,讲政治、守纪律、谋大局。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市,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依法把握监督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加强对经济发展、计划执行和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尽职尽责、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要坚持从人大监督工作的特点出发,灵活运用多年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迈出新步伐。

  (三)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把握民意导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防止工作失误。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方式,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和培训,调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切实把握制度导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充分发挥优越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就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推进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安排,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方式、新机制,不断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权利,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形成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的合力

  (一)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支持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要把人大工作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人大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同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注重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定方向、提升能力,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党委的工作意图和部署,根据党委的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中的党员全面了解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正确执行党委的重要决策。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工作机制,确保党组抓大事、议大事;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报告履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调动每位党组成员的积极性。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和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

  (三)“一府两院”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要主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涉及全局、事关长远、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事先应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事项,要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一府两院”要建立健全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协调、意见办理反馈制度以及领导接待代表等制度,有关重要文件和材料应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事业崇高而神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继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建设“实力湘乡、美丽湘乡、文化湘乡、幸福湘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责任编辑  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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