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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赵叶惠)

时间:2012-12-01 11:33:04来源: 作者:

 

 

  ——2012年12月1日在湘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赵叶惠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第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的五年,是全市上下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经受重大考验的五年,也是湘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步的五年,更是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得到更多实惠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湘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市人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

  一、围绕全市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以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6次,召开常委会议46次,审议重要议题142项,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围绕改革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作出决议决定72项,促进了我市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一是认真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每年都对计划工作、财政工作、审计工作进行审议,对我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对年度预算方案制订及执行情况、对预算的调整和决算的批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常委会深入调查研究,严肃认真审查,严格依法操作,科学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还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乡社区事务、农业、水利、移民、环保、教育等方面的专项资金预算纳入了常委会审议决定范畴,支持和监督政府科学预算,合理安排,全程监督。二是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规划。常委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十二五”规划。听取和审议了《湘乡市农业产业化建设规划》(2010-2020)、《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三年规划》;对城市建设“三点五线一面”、火车站信息广场建设、曾国藩诗文岛提质改造工程、励志论坛等重点工程建设方案,实地调研专题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意见,从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建设教育强市的大局出发,科学作出了《关于通过调整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创建湘乡市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决定》。三是大力支持政府破解资金瓶颈。常委会及时审议政府提出干线公路建设、湘乡火车站周边路网改造项目、镇湘桥工程项目、二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土地储备和城市建设项目等融资议案,有力破解资金瓶颈,并就加强资金管理、化解财政风险提出了要求。四是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了新增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的报告,还审议决定授予了一批湘乡市劳动模范等重大事项。

  二、突出科学发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常委会以实施监督法为契机,按照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原则,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审议和评议等形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

  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就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经开区土地使用效益和管理、土地出让、财政借贷资金使用和管理、国债资金、农村医保资金、国有资产处置后资金入库情况、东山新城教育布局、新农村建设、干线公路、水府旅游区、工业发展等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要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在认真调查审议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

  常委会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诠释监督为民的理念。五年来,常委会在抓好常规性监督工作的同时,重点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本届以来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了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通过开展调查、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等工作,各类违法建设得到了依法拆除和有效制止。重点抓住七一广场原轻工大楼、云门寺社区16组临街大楼、大正街、建材市场、南津路等几处典型违法建设进行了连续的跟踪视察和督办。督促和支持市人民政府加强了城乡规划和管理,城乡规划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开展专项工作评议。2009年,常委会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工作反映强烈的情况,决定组织70名人大代表对全市42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通过两年的努力,以时间服从质量为原则,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始终抓住规范收费、简便程序、优化服务、群众满意几个关键问题开展评议。通过多次调查、视察、座谈、交办、整改等工作,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有效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收费标准实行电子固化,“两集中两到位”目前已基本到位,政务服务办事效率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规费收入由原来每年的几千万跃升到现在每年4个亿以上,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走到了全省最前列。

  (三)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民警察法》、《科技进步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残疾人保障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21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档案法》、《长株潭城市群“一条例一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我市“五五”普法情况的报告,启动了“六五”普法;组织了《人民防空法》的视察活动。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做到了注重实效,不走过场,通过法律监督,确保了宪法、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着力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建立法官、检察官公正执法情况备案制度等措施,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通过组织代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的方式,对全市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进行调查督促,有力地推进了“两打一整治”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本届以来对报送的19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查,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和超越法定权限的情况,促进了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文规范行文,从而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常委会坚持“开门办公”制度,认真接待各类来信来访。五年来,共接待受理、督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共计2700余件(次),畅通了社情民意渠道,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民生民利工作的监督

  五年来,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民利问题开展调研,实施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省、湘潭市人大的统一部署下,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关系民生民利的活动,活动主题鲜明,组织有力,成效显著,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对于推动我市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常委会还就保障房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医患纠纷处置、合格学校建设等组织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民生,维护了民权民利。

  三、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充分运用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调查、任前发言、任后监督等形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公仆意识。五年来,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免85人(次),实现了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代表服务,着力夯实基础工作

  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积极为代表履职服务,代表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一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为提高代表法律知识,以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了代表法、监督法、组织法和税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项培训等学习培训活动,共培训代表1500多人次。二是深入联系代表。通过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市人大常委会同基层代表的联系,畅通了代表言路,拓展了代表履职空间。三是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制度,凡审议工作、开展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视察调查等各项活动,都吸收部分基层代表参加并注重采纳他们的意见建议。常委会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友》,并向代表寄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工作简报,“一府两院”也坚持为代表寄送湘乡政报、工作简报、工作信息等,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四是努力提高建议、议案办理质量。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书面提出的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1476件,立议案2件,全部转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提出了具体的办理要求。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答复代表,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有了大幅提升。五是积极组织指导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在支持代表个人持证视察和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就地视察的基础上,常委会指导、协助和组织开展了1次全国人大代表活动,4次省人大代表活动,每年组织湘潭市、湘乡市人大代表活动都在100次以上,涌现了一大批省、湘潭、湘乡优秀履职代表,其中李福坤被评为全省模范履职代表。通过组织代表活动,解决了一大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等重大问题。2012年7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和全国人大代表湘潭代表小组代表专程来湘乡调研水利建设和环保工作,国家环保部、国家水利部等部委的领导陪同调研并对湘乡的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促进代表工作的重要前提。常委会制订出台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乡镇人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开展乡镇代表活动等,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注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的必然要求。五年来,在自身建设上做出了不懈努力。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从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入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向市委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既注重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也注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了《审计法》、《税法》等专题知识讲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常委会会议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接触基层选民和人大代表,形成了大量调研成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使常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的实效,常委会在对《主任会议规则》、《常委会会议规则》等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专项工作评议试行办法》等十项工作制度,通过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为常委会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履行各项职责,提供了制度保证,有效地促进了市人大工作规范化运行。四是重视宣传工作。开通了湘乡人大网,加强了与省市新闻媒体的合作,建立了宣传信息员队伍。本届以来,共有200多篇稿件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和媒体上发表,全方位地展示了人大工作和代表风采。五是加强机关建设。常委会机关通过开展“三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和“创先争优”等活动,切实加强机关建设,使人大机关在组织、制度、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等方面都有新的改进和提高。加强了机关干部的培养,特别是青年干部的提拔和交流。六是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换届选举

  为切实搞好新一届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于今年七月中旬启动了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程序,成立了市乡选举委员会,依法决定了各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了市人大代表名额,依法依程序分阶段进行业务指导,已经顺利选举产生了市第七届人大代表297名,乡镇人大代表1224名。

  各位代表,五年来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既加深了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又从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服从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坚持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坚持依法履职,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

  过去的五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牢记全市人民的重托,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湘乡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各乡镇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帮助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及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肩负着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光荣的使命。我们要在中共湘乡市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实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忠实代表和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要抓住事关全市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适时进行讨论、审议和决定。做到决议之前重调研,决议之中讲民主,决议内容求实效,决议之后抓督查。调查研究要深入细致,除了走访调查,听取汇报以外,专业性敏感性强的事项还要采取专家论证、座谈、听证等方式,进行分析研究,形成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策作好准备。在常委会审议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决议决定一经作出,常委会要在抓督查落实上狠下功夫,保证决定决议取得实际的效果。

  二、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 “十二五”规划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社会和谐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以及询问、质询等法定形式,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常委会将每年组织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一次专项工作评议,开展执法检查三次以上。常委会监督的重点,一是致力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要进一步深化对国民经济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十二五规划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对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园区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监督。二是致力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规划、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监督。三是致力于推动民生改善。加强对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四是致力于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产业及商贸物流业等工作的监督。五是致力于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对司法机关的跟踪监督与支持,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任免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依法任免。着重抓好干部任前、任中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任前承诺要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品行端正,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为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乡镇人大建设,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指导好乡镇人大工作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促进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平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开展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以激发和调动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强对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者的培训,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力。建立常委会领导、委室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人大常委会要重视乡镇办事处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常委会机关要为他们开展工作热情服务,使人大机关成为乡镇办事处人大工作者之家。

  各位代表,在今后五年工作的实践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五种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坚定不移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牢固树立民主意识,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要深刻认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常委会的天职;要深刻认识,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高度集中体现,必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要深刻认识,国家机关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人大常委会受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委托行使职权,是人民的公仆;要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力量之源,我们要和人民群众保持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从中汲取和获得前进的不竭动力。必须明确,没有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认识和掌握,我们的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就没有正确的评判标准,履行职责就可能错位,就会失职!人大常委会一定要自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积极主动工作,拓宽民主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要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属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勇于担当,无私无畏,主动履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大常委会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通过人大常委会依法主动履职,促使“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宪法和法律在我市得到正确实施,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使国家机关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常委会行使职权,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依程序,又要讲究方法,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尊重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尊重和支持“两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维护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要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代表是我市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义务;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热情服务,积极帮助,创造条件;要关心爱护代表,依法保护代表的合法权益。扩大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及建议的办理质量。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各代表小组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代表活动。围绕帮助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联系代表和选民的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述评。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备案制度。将代表履职情况与评先评优、下次换届时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第八届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要求相结合,本届未达到最低履职要求的,不应在下届批准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参选。切实加大代表培训的工作力度,明年将组织代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各位代表要强化依法履职的意识,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怀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要提出一份有份量的建议批评意见,常委会机关的代表要带头提出建议批评意见。代表要发挥好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在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四是要牢固树立优秀团队意识,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人大常委会使命光荣,任重道远。为了不负人民的重托,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打造优秀的工作团队。要大力倡导坚持真理,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事的理念,努力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求真务实的工作局面和集体精神。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畅通意见表达渠道,坚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象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如果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注重学习,胸怀坦荡,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的形象。要设立兼职委员工作室,为委员更好履职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学习,积极与上级人大联系,争取更多的支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制订和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把常委会机关建设成团结和谐、廉洁高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

  五是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巩固和发展的过程。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市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树立创新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针对人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认真处理好继承发扬与探索创新的关系,继承和发扬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好传统、好作法、好经验,并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不断总结提高,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把我市的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们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全市人民群众在殷切地期待着我们。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湘乡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实现湘乡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幸福湘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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