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会议 > 人大常委会会议 > 会议纪要

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5-04-03 11:15:49来源: 作者:
(2015年3月31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5年3月30日至31日,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王建湘、黎文辉、周溪建及正县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委员刘满禄等2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请假3人。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彭瑞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郭兰应邀出席了本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文华良,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赏玲、谢北葵、彭建平,市人民法院院长易己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德邦,市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万植槐,政府办主任陈常端及相关部办委局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各办委副主任及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王建湘、周溪建先后主持。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第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至第五次会议期间常委会工作要点》。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主任陈常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彭正如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我市2014年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是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紧紧围绕城市发展目标,不断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引领作用渐趋明显,城市品位逐步提升。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个别收入项目任务未完成、少数项目存在重复建设、小城镇建设投入不足、资金调度难以及时到位等问题。2015年的计划方案(草案)比较切合我市目前的实际,安排计划方案(草案)基本可行。调查报告对今年我市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建议。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方案。会议要求:对我市城乡社区事务资金预算和执行,一是要下大力气完成税费征缴目标任务。要建立完善税费征缴目标任务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达到应收尽收的目的。二是要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要积极对接中央、省、市政策,做好“十三•五”期间的项目申报,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的支持,促进我市城乡建设统筹发展。三是要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机制。要创新市政设施管理手段,逐步推行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养分开,提高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对城市设施在设计思路、资金投向、具体实施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切实提高市政设施管理水平。四是要坚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的前提下,预算项目要更加科学合理,内容要进一步细化。要优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切实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要依法推行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在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开。要强化预算约束,对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资金,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如有变更,要严格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人大相关委室要加强对预留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跟踪督办。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刘定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水利建设基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收支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曾自华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2014年,我市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资金整合力度加大,基金的引导作用发挥较好。但也存在基金的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征收压力大;基金总量偏少,支出压力大等问题。2015年的计划安排(草案)既符合上级政策精神,也充分考虑了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需要,较为合理,基本可行。调查报告对今后市人民政府加强我市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大基金征收及水利建设争资引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加大征缴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征缴任务。要加大水利建设争资引项的力度,争取我市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入国省“十三•五”计划的笼子。二是要加大资金整合的力度。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2015年度“小农水”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方案,进一步加大涉水资金的整合力度,发挥资金整体效益,资金整合的方案要在适当的时候报人大农工委。同时要注重规划引领,加大对边远贫困村、水利设施薄弱村、合并村的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千方百计调动群众投身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湘乡市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落实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专款专用、建管并重。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赏玲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排污治理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工委主任彭正如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把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考虑,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上级节能减排任务,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环保联席会议制度,促使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我市环保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环保执法力度不够强硬,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仍然存在。我市排污治理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2015年的细化方案基本可行。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今年排污治理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方案。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好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将排污收费任务进行量化分解,严格执行排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确保排污费应征尽征。二是要切实抓好环保联席会议制度。环保部门要继续做好牵头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动,对城区周边企业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农村畜禽水产养殖的乱排乱放的,加大查处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对饮用水源地未达到环保工作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限时关闭,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依法处置情况向市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要努力用好、管好排污治理资金,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人大相关委室要加强对资金及项目的监管。四是要切实强化环保执法。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要切实加强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运用。我市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已投入运行,要继续加大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结果运用。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主任陈常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我市教育专项资金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安排(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文光明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按照人大教育评议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管理改革,加强市教育局人、财、物的支配权,教育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专项资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14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2015年教育专项资金计划安排(草案)既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专项资金审议意见和教育评议意见的要求,同时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要求,较为合理,基本可行。调查报告还对今后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对教育专项资金的征收,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征尽征,全额计提。对土地出让收入计提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教育专项资金收入计划的完成,并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加快建设进度,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教育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督促力度,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办理验收结算和资金拨付,提升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教育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其它用于教育的财政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监督管理范围。资金安排应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与发展需要相结合,与教育评议的要求相结合,着重解决教师周转房落实、教师办公桌椅更换等问题。对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预留资金,必须结转下一年度使用或重新安排,不能挪作他用。人大相关委室要加强对教育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市下拨的专项资金)的监管,把好资金的进、出口关。四是强化管理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教育局在做好资金拨付的同时,应强化管理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对所辖单位及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同时财政局应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使用效益。五是要广开财源,加强资本运作,加强对教育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所得资金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六、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表示满意。会议要求:一是要尽快制定出台森林火灾查处办法。二是要继续加大对森林失火案件涉案人员的打击力度,在逃的对象要迅速采取措施到案,进入起诉、审判程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的相关工作。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办主任陈常端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喻名扬等10名同志评为湘乡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总工会主席万双庆所作的关于湘乡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授予喻名扬、张友、左胜春、成杰明、曾咏成、胡良煌、王银珍(女)、王运祥、李小龙、赵玲瑜(女)等10名同志湘乡市劳动模范称号。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任命彭建平同志为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文华良同志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钟梦熊等4名同志为办事处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陈锋华等5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庭长,童长鸣等4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副庭长,蒋丛仁等8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进行了相关免职事项。会议还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首次公开向宪法宣誓。
------分隔线----------------------------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电话:(+86)0731-5677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