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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8-01-10 15:11:40来源: 内司工委 作者:黄素娟

  

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现场_副本.jpg

  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现场

 

  12月21日,湘乡市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湘乡市委书记彭瑞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陈忠,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文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建军出席会议。会议由湘乡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俊文主持。

  湘乡市委副书记张茂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湘潭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湘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谢岸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建平,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星辉,市委常委、副市长曾利民出席会议。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监督职能,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新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一项新的举措。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作了充分而细致的尝试,全年共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3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案件线索7件,获批立案4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上级院已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在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效果良好。

  彭瑞林强调,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来认识。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是保护社会公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在执行中理解和提升对改革的认识。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于7月1日正式实施,确立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就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填补了公益诉讼的制度空白,突出了对公权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转变。要站在新发展理念的高度来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就是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科学发展。新发展理念的核心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民、执法为民、监督为民,切实把公益诉讼制度抓实抓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站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高度来认识。以公益诉讼促进文明难题的化解,公益诉讼要立足“公益”核心,通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城市治理难题破解,扫清文明创建障碍;要以公益诉讼倒逼文明执法,通过公益诉讼,迫使行政机关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真正做到不损民利、不损公义;要以公益诉讼提升监督水平,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主体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唯一主体,必须严守检察权的边界,依法规范进行监督。

  陈忠要求,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同频共振。湘乡市检察机关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有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强化产权保护,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同频共振。检察机关要积极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诉前检察建议的反馈和落实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无缝对接,共同致力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与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同频共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各界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法治职业共同体建设;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与检察机关自身示范能力的同频共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公益诉讼的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作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食药工商质监局负责人分别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对环境资源等公共利益保护的重大意义、对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及如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玲瑜,副市长谢北葵、李宏钰、袁钢赤、侯爱萍,市政协副主席黄耀威,市人民法院院长崔卫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韶山、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检察院及湘乡市直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益组织代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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